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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許純鳳 2011-12-27 22:00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合理退休,基本人權,勞委會失職!」殘障聯盟與數名輪椅族27日在監察院大門口怒吼。4年前,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政府應建立身心障礙者提早退休機制,1628天過去了,身心障礙者仍等不到合理退休規劃,身心障礙者老化年齡比一般人早,殘障聯盟向勞委會爭取提早至50歲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勞委會以財政為由反對,未提出配套措施,殘障聯盟憤而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控訴勞委會瀆職、卸責。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憤怒地表示,國內、外研究都證明身心障礙者提早老化,需要提早退休。依據勞委會的資料,身心障礙者平均退休年齡是52.8歲,比一般人提早7.9歲。今年世界衛生組織也公佈,身心障礙者提早老化的年紀是45歲,顯見有提早退休的需求。因此,從98年開始,殘障聯盟積督促勞委會為身心障礙者建立提早退休規劃,99年提出身心障礙者提早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建議,勞委會以財務困難為由反對,立委田秋堇曾多次要求勞委會提出精算的財務資料,但是時至12月1日的公聽會,勞保局仍提不出精算財務資料,王幼玲憤而指責勞委會怠忽職守。


勞委會無視身障法

陳情隊伍中,51歲的小兒麻痺症患者張學恆,在冷颼颼的天氣中駛著輪椅到監察院控訴勞委會失職。張學恆不滿:「政府要求人民守法,但是『身障法』已經公告4年多,行政單位卻不遵守『身障法』,成何體統?」

張學恆先前從事行政管理工作,投保勞保長達20年,他的體能從30歲逐漸退化,30歲以前,他行走僅需仰賴鐵架,30歲之後,他開始拿第一支柺杖,到了48歲,他需要兩支柺杖,現在51歲必須依靠輪椅。然而,3年前他遭到公司資遣,由於大環境對身障者不友善,不容易找工作,待業至今。有感於身障者所處的困境,張學恆決定站出來,要求勞委會落實「身障法」,讓身心障礙者得到合理對待。

現行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年齡在60歲以上,肌肉萎縮症患者劉于濟語重心長地說:「等到我們可以請領時,都快往生了。」劉于濟以自身的肌肉萎縮症為例,說明身心障礙者找工作十分不易,通常找第一份工作的時間,保守估計在5年以上,大約30歲開始工作,但肌肉萎縮症患者的平均餘命約55歲,即使能活著領到勞保老年年金,也無法安度晚年。


只要求合理退休

勞委會曾建議身心障礙者可請領勞保失能年金,不過,王幼玲批評,失能年金必須經過評估,職業訓練、工作媒合,確定喪失工作能力才能請領。王幼玲直言「殘盟要求的是合理退休,一般人申請退休,不需要評定為失能吧!」她強調,身心障礙者要的不多,只想要和一般人一樣,在面對老化狀況下,擁有自主的經濟能力,享受有品質的退休生活,不必硬撐著早已老化的身體,等到60歲才能申請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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