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審核內政部「育兒津貼」發放竟要2、3個月時間,但新北市各項社會福利資格、補助審核時限也不遑多讓,有超過4成需要1個月以上的時間處理;社會局長李麗圳表示,已經進行檢討,看是否有改進空間。
新北市與一般民眾有關的各種津貼、補助、救助和資格認定多達40餘項,但一一統計這些不同案件的處理期限,發現其中17項、超過4成比例的處理期限訂在21天以上,換算實際時程約1個月左右,有些甚至超過60個工作天。
其中申請時程最長的是「身心障礙補助複查」要65個工作天,換算起來將近3個月;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要53個工作天,約2個多月;申請身心障礙托育補助和低收入資格者也要44個工作天。
另外,「弱勢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雖然掛了「緊急」二字,時限卻一點也不緊急,一般個案的處理時限是21個工作天,特殊案件51個工作天,分別需要1、2個月時間處理,顯然緩不濟急。
李麗圳表示,新北市對於公文有一定的標準處理程序,針對不同類型的申請案件,處理的程序長短不同。但李麗圳坦言,現在電腦和網路都很方便,社會局確實正在進行內部研議,看是否能透過資訊整合,縮短這些案件的申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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