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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一名重度聽障婦人委託陳男搭建鐵皮屋,陳男竟乘機強行環抱婦人,拉往隱密處性侵得逞,被台中地院依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2 月,台中高分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陳男辯稱未違反婦人意願,且已與婦人和解,請求減刑;但二審認定,婦人因重度聽障、平日僅能發年「啊啊」的聲音,求救和自保能力都較一般人薄弱,痛批陳男行為「不值得同情」,因此仍依可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重刑的「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刑。仍可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04/21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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