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1 18:50 2454

 

高雄市一名46歲陳姓女子和男友李男都失聰聽不見,去年4月間,2人在啟聰協進會辦公室吵架,陳女當眾用手語「罵」男友「你下體不行、很臭」,李男認為在場人士都看得懂她在比什麼,這樣被罵很丟臉,怒告陳女公然侮辱罪,高雄地檢署認定陳女雖沒開口罵人,但手語表達確已貶損李男人格和社會評價,罕見認定失聰女觸犯公然侮辱罪,今將她起訴。

檢方偵查時,特地請手語通譯協助翻譯2人「供詞」,查明高雄市啟聰協進會是服務聽障人士的社團,幹部及社工員均通曉手語,因此認定陳女在周遭人士均懂手語的公眾場合,以手語辱罵男友「下體很差勁(或可譯「不行」)、很臭」,已足貶損李男的人格及社會評價。

律師林岡輝指出,即便現場是一般公共場所如馬路上,陳女用手語「罵」男友,仍可能因為他人有機會理解手語內容,對挨罵者的名譽造成損害而構成公然侮辱。(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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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用手語譏罵李男「下體不行、很臭」,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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