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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報-2014年02月11日 下午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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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報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自103年4月1日起實施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新措施,一律以加註車號之識別證作為優惠依據。社會局為使身障市民續享停車優惠權益,將自103年2月17日起,分區換發加註車號之身障停車識別證(黃卡),部份偏遠地區市民則以掛號郵寄寄發。
社會局表示,將採民眾現場換證及郵寄2種方式進行發放。身障市民收到社會局書面通知後,請依通知單上之日期及時間,攜帶換證通知單、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及原申領舊識別證(黃卡),至市府或指定的鄰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完成換領,部份偏遠地區需換證之身障市民,社會局將於103年2月底前以掛號信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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