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8 08:45:52
|
|
(雙溪大年8日訊)“男教師涉嫌虐待聾啞女生”事件受害者蘇淑欣,周四通過代表律師惹迪星起訴就讀學校3名教師、校長及政府,並提出2千令吉特別賠償、庭費及其他合理賠償!
現年17歲的該名女生,是于去年3月間向警方報案指遭該校教師虐待,如今她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起訴人是于今日在母親劉善莉(45歲),泰裔女同學莎微蒂(17歲)及代表律師嘉迪星陪同下,抵達法庭。
由于無法正常與傳媒溝通,其“談話”由母親劉善莉代為傳達,根據訴狀指出,這名現年17歲的聾啞女生蘇淑欣(起訴人),是于2006年1月份開始在位于雙溪拉也1間特殊學校上學,由于身為佛教徒,她拒絕跟隨其他同學到祈禱室祈禱;因此,她于1月17日被教師命令到教務處,同時被該校的3名教師(分別被列為第1、第2及第3被告)處罰,其中包括毆打、扯衣服、捏其胸部及命令她脫衣等。
起訴人也指出,她較後于3月1日面對科學考試,向第2被告要求獲取英文試題時又遭到無理對待,她較後遭第1及第2被告拳打腳踢、全身被鞭打、包括將她的頭部撞向牆壁等。
起訴人認為,以上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法律,她表示至今還飽受精神及心靈的幹擾,訴狀也指出,起訴人認為第4被告(校長)無法讓起訴人在一個安全的情況下就讀、無法避免她遭受如上述被攻擊及虐打、無法讓起訴人被善待及無法使到起訴人在各種情況下收到保護等。
起訴人由于以上種種導致她遭受到傷害及疼痛,進而入稟法庭提出以上之賠償。
|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