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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炳









  張元炳律師作為一名殘疾人,非常熱心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10年來,他先后辦理殘疾人維權案件450多件,涉及500多人,其中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並免費提供法律咨詢6萬多人次,共為弱勢群體贏得經濟利益上千萬元。他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事跡在重慶乃至全國聲名遠揚,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干、全國政協副主席朱光亞、國際律師聯盟主席薩馬諾,司法部部長張福森、副部長段正坤,中國殘聯主席鄧朴方,重慶市市長王鴻舉、副市長陳光國等領導的親切接見、合影留念及題詞。被司法部和全國律協、中央電視台授予首屆“全國十佳榮譽律師”稱號,2004年被司法部表彰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被重慶市司法局、重慶市律師協會評為“重慶市十佳律師”、“優秀黨務工作者”、“誠信執業百優律師”。他領導的律師事務所被司法部和中國殘聯授予“全國殘疾人維權先進集體”、“殘疾人維權示范崗”等稱號。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等媒體多次報道他的先進事跡。

  “我也是殘疾人,不為殘疾人維權心中有愧”

  10多年前,張元炳律師在一次外出辦案時不幸遭遇車禍,身體多處傷殘,由一名健康人變為了殘疾人。此后,他更加深切地體會到殘疾人生活中的艱辛與苦楚,也更加明確了為殘疾人維權的目標。他經常說: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為人民服務是我的宗旨﹔作為一名律師,維護公平正義是我的使命﹔作為一名殘疾人律師,不為殘疾人維權心中有愧。

  一天,張元炳外出辦案返回律師事務所時,看見10名男女老少坐在自己的辦公室,他們隻是掉淚不出聲。原來,他們是一群聾啞人!經過筆談,張元炳得知:在東部某省一位當地保衛干部在僅僅公共汽車上被盜走手槍。經查,作案嫌疑人是一位聾啞人。公安機關的偵查重點就放在了聾啞人身上。於是孫某等一批聾啞人被當作嫌疑人受到拘捕。由於存在語言障礙,孫某等人被公安機關關押了1年多,案子仍未告破。此案驚動了全國殘聯,聲援此案的聾啞人也遍及湖北、四川和江西等省。於是,孫某的親友們慕名前往重慶向張元炳律師求助,張元炳律師非常孫某的遭遇,立即請了一名聾啞學校的教師當啞語翻譯,前去為孫某提供法律援助。這次法律援助花費很大,有人提出反對意見。而張元炳一個一個地進行說服,爭取到大家的支持。經過深入細致的調查取証后,張元炳律師查明孫某在案發時不正現場、與本案無關的重要証據。孫某終於被無罪釋放,為了感謝張元炳律師,他特地制作了一面寫有“涉槍奇案凝迷霧,挽救聾啞昭雪情”的錦旗贈送。為此,中央電視台以此為題材制作了“律師風採”專題片在全國播放,《人民日報》也以“讓法律走進無聲世界”為題進行了報道。

  10多年來,張元炳先后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因此而減收或免收代理費,倒貼辦案差旅費共計24萬多元。雖然個人的經濟利益損失了不少,但他始終無怨無悔。

  “律師必須無私無畏,不能維護真理就不配做律師”

  張元炳在20多年的律師生涯中,最佩服那些勇於與權勢作斗爭的人。在為貧弱群眾維權和提供法律援助過程中,他有時必須與國家機關甚至司法機關對簿公堂,而他始終堅持“以法律為准繩,以事實為依據”的原則,始終以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已任,從不屈從於強權。

  2003年底,一名聾啞婦女找到張元炳律師,一邊流淚,一邊用手語向張元炳訴說其兒子在某勞教所遭受的不幸。原來,聾啞婦女的兒子唐某在正被勞動教養,因不服勞教處分私自逃跑被某勞教所追回后受到管教干警體罰、拷打,導致其臀部股肉全部壞死,雙腳不治而鋸斷,導致一級傷殘。又聾又啞的母親為到醫院照顧其兒子,家裡連一床破棉被都被小偷偷得精光,全家一貧如洗,十分悲慘。張元炳聽了這一番血淚哭訴后,當即表示為其提供法律援助,連夜趕赴該勞教所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引起了司法部門的高度重視,及時成立了數個專案調查組,連夜奔赴勞教所開展調查。后來,打人致殘的凶手譚某被處以7年有期徙刑。后來,為解決唐某的后顧之憂,張元炳又代理唐某向勞教所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而勞教所隻願意按照國家行政賠償標准支付賠償,賠償金額與訴訟請求差距很大。為此,張元炳反映與中級法院、高級法院乃至最高法院的領導交換意見,法院最終採納張元炳的代理意見,使唐某獲得了60多萬元的經濟賠償,並提前解除勞教。為了安定和挽救唐某走自強自立的道路,張元炳律師又特地將其安排在律師所殘疾人維權部工作。聾啞婦女為此千恩萬謝,同家人一起專門制作了一面“為兒討回公道恩重如山,元炳大律師義深如海”的錦旗送給張元炳律師。

  “律師辦案要一細再細,絕不能辦冤案”

  作為一名資深律師,張元炳時刻提醒自己,任何時候都不能驕傲自滿,要認真、認真再認真,細心、細心再細心。許多敗訴案件到了他的手裡,都取得不同的結果,受到當事人的高度贊揚。

  3年前,一個求助信引起張元炳的注意。信中說,8年前的一天晚上,剛滿18歲的花季少女趙某在駕駛摩托車回家的路上,突然撞上公路收費站的橫欄杆,造成胸部以下高位癱瘓。從此,她再也沒有下過床,即使解大小便也在床上。她將收費站告上法庭,希望討個說法。不過,由於她是無証駕駛摩托車,所以8年來的屢次起訴、上訴和申訴,都被判為承擔全部責任。當她聽說張元炳為殘疾人維權的事跡后,爬在床上,用口含著筆,給張元炳律師寫下這封求助信,訴說了一個殘疾人對法律公正的企盼。張元炳律師決定為趙某提供法律援助。通過10多天的調查取証,他找到了該收費站由某區政府越權批准設立,以及該收費站未依照法規規定設置醒目警示標志等重要証據,遂向重慶市高級法院遞交了申訴狀,請求法院依法再審。最后,法院駁回原生效判決,認定收費站存在過錯,應承擔法律責任。經法院主持調解下,原、被告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當張元炳律師將收費站賠償的8萬元錢送到趙某的床頭時,她和家人興奮不已,硬要送給張元炳2萬元錢以表謝意,在遭到張元炳的堅決拒絕后,她們送去了“金錢不是唯一,替殘女舉正義”的錦旗。

  2006年8月,一名重慶籍殘疾人周某因涉嫌販毒超過一定數量可能被判處死刑。其家人向張元炳哭訴說,周某是因生活無來源為了獲得2000元佣金而替販毒分子運送毒品。張元炳想到,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人不論是否犯罪,其生命權都應該得到應有的保護。他當即展開深入的調查取証,不放過任何能夠使周某得到減輕和從輕處罰的法律依據和証據,認真負責地為周某提供法律援助。在庭審中,張元炳律師運用法律和事實進行充分辯護,最終,法院採納了他的辯護意見,考慮到周某是殘疾人,其走上犯罪道路是因生活所迫,並且有悔改之行動,決定減輕處罰,判處周某有期徒刑。

  據統計,張元炳通過刑事辯護,先后使近20名已被判處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減輕刑罰,有的甚至在押赴刑場即將執行死刑前宣布暫緩執行,譜寫了一個個“槍下留人”的傳奇故事。

  “一個人的力量再大,也大不過集體的力量”

  在1995年創立元炳律師事務所時,張元炳律師與合伙人達成共識,設立了殘疾人維權部,專門為殘疾人特別是聾啞人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在全國律師界開創了特殊群體法律服務專業化的先河。為殘疾人維權被少數業內人戲稱為“辛苦無利,徒勞無功,自帶口糧上路,花錢賺吆喝”。可張元炳卻認為,如果單純從經濟利益的角度來衡量殘疾人維權可謂得不償失,但這項事業為構建和諧社會所起的巨大作用卻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10多年來,張元炳帶領殘疾人維權部積極為殘疾人維權。在代理殘疾人維權案件中,他和維權部的律師們一心為當事人謀利益,從不計較個人得失。面對那些需要法律幫助卻無力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殘疾人,他們毫不猶豫地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為殘疾人送去公平與正義,幫助殘疾人重新樹立生活的信心,被譽為“殘疾人的法律之家”。他們先后從律師事務所的發展基金中拿出10多萬元,為辦理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而支付辦案費、差旅費和其他必要經費。當事人通過法律援助取得勝訴獲得賠償后,都會從有限的賠償金中拿出一部分想要酬謝律師,但他們總是婉言謝絕,從不私自收取殘疾人一分錢的好處。

  正因為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事,張元炳和他的元炳律師事務所在殘疾人維權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名聲越來越大,慕名而來的殘疾人也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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