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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新聞網 (2007-08-08 04:38)
【明報專訊】「我們(聾啞人士)駕車時較健聽人士更小心」,有28年駕車經驗的香港聾人協進會總幹事張錦權透過手語翻譯表示,他因聽力出現缺陷,駕車視察路面情?時,會加倍留意倒後鏡及左右側鏡,不像健聽人士般駕車時用免提裝置講電話或扭大音響聲量,導致嚴重分心。
張錦權又透露,聾啞人士在香港學車前,需先向運輸署申請,並需通過一項聽力測試。學車時需要額外申請一名手語翻譯跟車,若當日未能安排翻譯,學車時就會出現「飛紙仔」情?,「只好用紙筆溝通了」。考獲車牌後,亦需依照法例第374B章第9條《體格方面的適宜程度》規定,佩戴助聽器駕車,一旦違法,將被罰款2000元。
「助聽器擴大聲浪反滋擾」
「其實我並不喜歡佩戴助聽器」,張坦言耳機的功用是把聲音擴大,但別人說的一字一句不會清晰,「當駕駛者響號,在我們的世界?是十分嘈吵的!」嚴重時更會導致頭暈,無法留心駕車。張曾有10年美國駕車經驗,當地並無佩戴耳機條例,他亦從未遇上車禍。他去年已向運輸署反映要求豁免有關強制性戴耳機要求,但暫時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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