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廣播更新日期:2011/08/10 12:07 徐詠絮



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障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辦法」,為讓就讀普通班的身障生獲得最妥善照顧,也讓導師有充分時間與體力照顧身障生及普通生,可由特教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簡稱鑑輔會)評估後,酌減班級人數,或依身障生需求提供教師助理人員等人力資源。



目前高中職以下身障生有八成四就讀普通班,為了讓身障生在普通班獲得最妥善照顧,教育部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訂定辦法,對於在高中職、國中小以部分或全部時間就讀普通班的身障生,提供相關人力資源與協助,教育部特教小組執秘林坤燦表示,如果身障生有特殊需求,可由資源班老師或巡迴輔導老師進行特教服務,身障生有生活自理或情緒行為問題,也可提供教師助理人員協助,或安排特教專業人員提供諮詢、治療,或提供相關輔具等,依據身障生在普通班就學情況,可由鑑輔會綜合評估認定可否酌減班級人數,減輕導師負擔,原則上每1位身障生,可酌減1到3人,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另外,身障生就讀的普通班,其班級安排應由學校召開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選擇適當教師擔任班級導師,並以適性原則均衡編入各班,擔任身障生就讀普通班的導師,有優先參加特教相關研習的權利與義務。



(2011-08-10 11:59:10 徐詠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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