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30日 10:37:11  來源:檢察日報


因協同他人對自己的聾啞同學實施搶劫,並為其他案犯在搶劫過程中充當手語翻譯,3月21日,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依法對董某提起公訴。


    今年22歲的董某是一名聾啞人。去年4月30日,董某在網吧上網遇見朋友劉某(另案處理),攀談中劉某說董某在聾啞學校的同學小青家裏很有錢,讓董某把小青約出來見面。董某便給小青發短信約其在客運站見面,當日下午4時許,董某等人在客運站將小青及其男友強行帶上出租車,將二人帶至溪湖區華陽社區一偏僻處實施搶劫,強行搜走小青身上的300元錢和一部手機,從小青男友身上翻出一部手機和一張銀行卡,強迫其說出銀行卡密碼。後來他們打車去銀行取錢,發現卡裏只有兩元錢無法取出才作罷。事後董某向小青及其男友打手語警告他們不許報警。隨後小青報案,鑒于董某是聾啞人並屬于從犯,檢察機關遂建議法院從輕處罰。(作者: 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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