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更新日期:2009/01/12 22:06 王韋婷



立法院院會12日初審通過聽力師法草案,未來聽障人士聽覺評估、聽能復健,須由專業聽力師執行。同時12歲以下的孩童,必須有醫師囑咐,才能驗配助聽器,保障孩童醫療權益。



攸關全國10萬聽障人口聽力治療、輔具驗配業務專業證照化的「聽力師法草案」三讀通過後,有助於健全醫療體系制度,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表示,聽力師法三讀通過之後,對於聽力師資格、技術人員制度,設置規範,將有效提升醫療品質。



同時,聽力師每年必須有繼續教育才能再次獲得執照,曾在醫療或社福機構、學校、聽障團體或助聽器從業人員從事聽力業務滿兩年,且具專科以上學歷者,可以繼續執業5年,並有5年5次的特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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