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n.xinhuanet.com  2011年03月25日 10:15:01  來源:春城晚報





    偷得的手提電腦和手機 劉筱慶 攝


    春晚”曾上演過一個節目——《小偷公司》,如今這個節目在昆明成為現實:6男4女住在頤欣裏小區兩室一廳的房間裏,他們安排工作——扒竊和交流基本是通過寫字和比劃手勢來完成。這個扒竊團夥在昆明“開業”前,還集體到麗江培訓了一個月。“公司”有內部管理規定:“大哥”、“大嫂”獎懲“小弟”的方法很像幼兒園管理小朋友,對表現不好者打耳光、罰款,偷得高檔手機和值錢物品的“員工”,則可以得到“大嫂”所畫的小紅旗、發給的水果糖。

    抓 捕

    回來一個抓一個

    在盤龍公安分局開展“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中,得到一條信息:在頤欣裏小區住著一夥聾啞人,他們每天早出晚歸。這引起了民警的懷疑,于是盤龍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和穿金路派出所對近期發生在昆明的多起扒竊案件,展開偵查。

    3月1日下午,專案組民警蹲守他們的住處附近,扒竊團夥成員回來一個就抓一個。到當晚11點,10名人員全部被抓獲,並從他們的住處查獲30部手機、3臺筆記本電腦、兩臺數碼相機等物品,總價值16350元。還發現多張保證書。

  訊 問

    拒絕按手印

    民警告訴記者,10名人員全部是聾啞人,分別來自湖南、湖北、廣西、廣東等省,年齡最大的有21歲,最小的只有16歲。但要弄清這些情況,民警還是費了不少周折:

    1.看不懂他們的手勢;

    2.找來手語老師做翻譯,根本不予理睬;

    3.如果實在“堅守”不住,就謊報年齡和姓名,還是使警方無從查證;

    4.他們有應對民警的一套辦法:用左手在訊問筆錄上簽字,拒絕按手印;保證書上寫著“如果錯了,罰款百萬元”,這是什麼意思呢?是象徵性的處罰,還是他們之間的“行話”?

    最終,民警還是搞清了他們的身份和作案手段。

    經查,21歲的郭某是“老大”,他來自湖南永興;21歲女子廖某,是“老大”的女友,負責記賬和掌管開支,“員工”稱她為“大嫂”。16歲的“打手”朱某,來自廣東,也是管理的具體實施者;6人負責偷盜,他們奔波在超市、醫院、公交站臺進行扒竊。“公司”裏還設有一名後勤工作人員。(記者 呂世成)
偷到好手機畫紅旗發水果糖


    培訓

    到麗江練手一個月

    在春節前,他們還被“老大”帶到麗江進行了一個月的“培訓”。

    麗江遊客多,很容易下手。如何拎包,如何扒竊,怎麼掩護,怎麼偽裝,如何轉移他人視線,郭某把一招招作案手法教給手下。

    一個月後,覺得昆明地盤大,不容易暴露,他們便來到昆明,瘋狂作案。從賬本上所畫的小紅旗和獎勵的糖果記錄來看,僅兩個月作案不少于百余次。

  規定

    偷好手機得小紅旗

    團夥制定了很多規定,翻看寫有“規矩”的紙張,很清楚,但語句不通順。10條規矩中,有“起床,早點,準備好去做事,不準拖拉;外出‘演戲’(記者注:演戲就是扒竊)不準帶任何東西;發生事情,別拖拉最好快點報告”……

    在另外一張紙上寫著7條“對付”警察的辦法,其中一條就是“如果萬一警察或翻譯問起,一概回答‘不知道’”。

    手下人人得寫保證書。對于獎懲,除“老大”親自處罰外,一般由打手朱某來實施。對表現不好者,扇耳光,罰錢。對偷得高檔手機和物品的人員,“大嫂”廖某每次都要在記賬本上畫一面小紅旗,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對偷得一般手機的人員,則給予水果糖以示鼓勵。

    辦案民警稱他們這種管理方式叫“幼兒園管理模式”,“哄小孩”的手法起了作用,使得手下心甘情願地為“老大”掙錢。

  現場

    “大嫂”捶胸大哭

    據民警介紹,10名嫌疑人中除了一名教育釋放外,其余9人已被刑事拘留。昨天下午,除了一名負責後勤的女子沒有指認現場外,另外8名被警察帶到了曾經作案的公交站臺、超市和他們租住的地點指認現場。

    “大嫂”廖某第一個指認現場,她是個個性很強的女人。在手語老師的引導下,她不予理睬,頭扭向另一邊。

    當廖某對擺放在地面的贓物進行指認時,她突然嚎啕大哭起來,一只手拍打著胸部。看到此種情況,民警迅速把她押上了警車。而她的男友郭某則顯得很冷靜,指了指贓物。 (呂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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