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hough the world is full of suffering, it is full also of the overcoming of it.
—Helen Adams Keller
雖然這世界充滿苦難,但也充滿克服苦難的故事。

 

這是海倫凱勒的經典名句,她是近代偉大的作家與教育家, 她所扮演的角色-積極、樂觀,無可取代,她所經歷的痛苦- 耳不能聽、眼不能看、口不能說,無可名狀;但她忍受、 超越了這些痛苦,而且真正明瞭身障者的感受以及需要, 開創出另一片天。但她如果身處在現代, 可能要受到某些臉書訊息的騷擾。

近日, 台灣發生有心人士傳訊身障礙朋友的粉絲專頁,如盲人協會、 聽障舞團,以「你們看得到訊息嗎?」「你們聽得到訊息嗎?」 的方式詢問,並將身障朋友的反應,貼上網路社群分享, 並幾近吆喝的方式,要大家「多傳語音訊息給他們, 看他們反應如何?」

林靖嵐在《林靖嵐聽障舞蹈團》粉專影片中表示,「 最近很常收到語音訊息,但令她覺得莫名其妙-我們都是聾人, 怎麼聽語音訊息呢?」「知道這是有心人故意的行為後, 粉絲團開始直接刪除這些語音留言。」「 畢竟將心比心是人與人之間互動的重要基石。」,也反問「 如果我不上字幕,你們看得懂嗎?」她也以手語溝通為例, 一般人是看不懂得,而這種看不懂得感覺, 就是被排除在外的相對剝奪感,沒人喜歡。影片中的文字與態度, 令人不捨,也少不了氣憤。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揭示, 國家應促進身心障礙者充分及平等享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亦有規定, 不得對身心障礙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 違反者,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告其姓名。本案有無符合要件,主管機關可以再行認定, 但可知道,這樣的行為,確已造成身障朋友的困擾與反感, 亦可能侵害民法上的人格權,而得請求慰撫金賠償,並非無法約制。

根據去年的調查報告, 我國身心障礙朋友的生活幸福滿意度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76. 8%的受訪者感到缺乏選擇的機會, 無法掌握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只能被迫向現實妥協。另外, 有58.9%的受訪者,在人際關係與社交生活上, 因為本身障礙的關係,遭受挫折與誤會;另外,有65.3% 的受訪者,曾在職場上遭受冷漠、嘲笑、既有成見等職場霸凌事件, 顯見立法所欲達成的合理生活空間,還有待改善。 身心障礙朋友在重返社會、自立生活的路途上, 仍有大小不一的挑戰,除了硬體設備的不足外,更重要的, 是整體環境與你我心態的改變。

去年有清潔隊員考試,身障朋友參加負重測試時, 因無法快跑而明顯落後,遭圍觀民眾訕笑。這些不經意的動作, 卻是他們心中無名的痛,而這些痛,反覆出現在他們人生的旅途上。

生老病死,人之常態,聚散離合,又哪由得了人; 除了重提海倫凱勒的故事,給身障朋友當作鼓勵,更盼「 人間有晴天」,照亮每個需要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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