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一年內兩次修法,引起不小反彈,但兩次修法,對某些行業來說,有些問題依舊無解。以各縣市手語翻譯派遣行政人員來說,大部分都要24小時拿公務機,下班後還要待命。因為受僱於聾人團體,這些團體經費拮据,超時多半只能換補休,可是補休時,也不能好好休息。

雯娟是新竹市手語翻譯申請的窗口,除了接受案件申請,也得隨時處理翻譯員在現場的狀況,手上的公務機24小時不關機。

新竹市聽語障者資源服務行政人員 雯娟說,「外面有服務在跑的時候,因為週六或者是平日晚上,有時候也可能會有翻譯案;翻譯員他在服務過程中,可能有服務使用者未到,或者是臨時服務有其它需求,任何狀況,他需要做回報。」

當初,聾人協會承攬手語翻譯業務,自己再被聘來工作,就是希望幫助更多跟自己父母一樣的聾人,因此,除了手語翻譯派遣,還有其它業務。

雯娟分享,「4月到8月是手語翻譯員培訓班,所以集中在這一段時間的一週會有兩天的晚上要上班,親子手語班是從3月到12月的每個週六會需要上班。」

工作超時的部分,新竹市府一年專案補助共320小時的加班費,但以去年來說,雯娟早就申請完,超出的,只好想辦法換補休。

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理事 黃淑芬說明,「我們要求政府再加人,也不答應。後來為了給這一名行政人員休息,我們如果像是禮拜六、禮拜天,站在協會立場,我們當然會提供人力的協助;但是一直要靠協會的人力也不是長久之計。」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各縣市政府應設置申請手語翻譯服務窗口,提供聽語障者服務,雯娟的情況不是個案。以六都為例,台北、新北、跟桃園的案量多,至少有兩人可以輪流值機,不過台中、台南跟高雄,只有一個人,全年無休,上班時到機構,下班後也會接到醫院或警局的緊急申請電話。工時怎麼算?新北市勞檢處表示,下班後,工作地點沒有被拘束,服務量也不多,有服務才算工時。

新北市勞檢處長 胡華泰說明,「機構外值機、沒有接電話服務的這一段時間,可以認為不是工作時間;但是他一但在機構外,接到電話開始進行服務了,那個時間就算是工作時間,要納入原來當天的工時,在機構內的時間一併計算。」

按照法令,聾人協會必須給加班費或補休,但協會強調經費拮据,給補休是不得不的做法,才會希望政府增加加班費補助,而今年,新北市開始編列預算了。

新北市手譯暨聽打服務方案督導 蕭匡宇提到,「應該是以過去服務的案量來看,一年是估計60次,一次是200元;所以一年的預算在這個部分大概1萬2千元。」

六都中,目前只有新北編列預算,桃園市一個月有1500的值機補助,台北市社會局是晚上8:00以後不接受申請,事先把翻譯員的名單提供給醫院和警局,至於台中、台南、跟高雄,目前還是沒有加班費。面對全年24小時值機的情況,新北市勞檢處指出,雖然不違法,但機構能否多一些彈性,適時找替代人力,避免過勞。

記者 歐姵君 陳信隆 台北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8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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