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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現時公院及診所會為有需要病人安排免費即時傳譯服務,包括手語傳譯;警方也有既定機制,聾人或語言障礙人士有需要,會按司法機構法庭語文組提供的名單,安排手語傳譯員協助。不過,雙親都是聾人的林太表示,父母求診時,通常要主動示意以書寫溝通,因從未聽聞公院或診所有手語傳譯服務。
單靠文字難完全交代病徵
「有啲病徵好難用文字形容,例如『揦揦哋』、好痹痛咁,聾人未必識寫,只能用手語表達,或者要家屬幫手傳譯」。林太坦言,上一代聾人識字不多,且聾人語句文法跟健聽人士未必盡同,一般病患如發燒等,父母仍可透過文字表達,但有些婦科病或較嚴重疾病,書寫無法清楚交代,仍需健聽人士陪診並作手語傳譯,免生誤會。
被送進青山醫院的廖先生受訪時,也以書寫回答記者提問,如談診斷經過,他會寫道:「醫生問我不得生病了康復。」中大手語及聾人研究中心高級項目主任姚勤敏表示,聾人或因教育問題,語文發展未必理想,較難掌握正常文法句式,即使對方已解釋文件內容,都未必百分百理解,「單方面寫低就假設佢明白係危險」;加上官方文件條文複雜,「聾人簽咗,唔應該假設佢明白所有意思。較穩陣係搵手語傳譯澄清內容,先叫佢簽」。
有曾任職公院的精神科專科醫生稱,診治聾人一向以書寫溝通,「問佢瞓唔瞓到,食唔食到嘢,心情點樣,相信咁簡單嘅事唔會答唔到」;醫生也會憑專業知識觀察病人,如行為、睡眠及其他人互動等,判斷有否患有上精神病或需否入院,「靠觀察多過靠病人講」;若經診斷認為沒問題,會安排病人出院。
■記者王家文、陳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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