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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手語被當有病?聾人廖先生去年底與家人爭執報警,送院後做手語解釋,惜未獲院方安排手語翻譯,最終被送入青山醫院留院7天,期間被老闆當作無理曠工而遭辭退。事主妹妹接受《香港01》訪問時形容事件荒謬,「唔識講嘢就唔信佢」,有立法會議員反映現時手語極不受重視,而相關警員及醫護人員的敏感度不足,「病人睇病都無一定要求食藥,點解醫生會開藥呢?」
30餘歲的洗車工人廖先生是一名聾人,去年11月底某天凌晨下班回家,與母親爭執,且發生碰撞,母親報警稱被打,指兒子有「精神病」。警員接報到場,廖先生以手語解釋,惟警員不懂手語也無尋求手語翻譯,只聽其母說法,將廖先生送往屯門醫院急症室。
新界西醫院聯網發言人回應,廖先生與醫護人員以紙筆書寫溝通有效,家人亦無要求手語傳譯,精神科會診團隊在隨後兩日為廖先生作臨床評估,認為他需要轉送往青山醫院作進一步觀察及評估,而他在12月2日簽下同意書,自願被送到青山觀察近1星期後出院。
妹指兄長不理解入院聲明書內容
事發後3日後,其妹接獲其兄的僱主來電,指其兄無故曠工,因此已遭解僱,她隨後發現兄長指被困青山醫院,直斥事件荒謬:「佢哋(醫護人員)根本上係主觀、先入為主,唔識講嘢就唔信佢,無了解哥哥嘅意思,就將他送入精神病院。」她認為哥哥根本不明白他當時簽的是什麼聲明書。
「龍耳」創辦人、手語翻譯員邵日贊指,事主在聾人學校中四畢業,但對很多文字或語句的理解能力,只有小四程度,一定不理解同意書的內容,「聽障人士主要以圖象理解事物,認識文字一定需要多重解釋,語意和邏輯上表達都較健聽者弱。」他直指事件中,醫護人員做法荒誕,又認為醫管局有制度提供手語服務卻未有執行,完全是「上情不能下達」。
議員批相關人員敏感度不足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質疑,事件中警員、醫生、甚至精神科醫生等專業人士,均涉嫌判斷錯誤,「如果是專業判斷,理論上會知廖生不是精神病,即使病人自簽同意書,都無可能將無病的人送院。」他又批評,事件是手語不被重視所致,而院方以病人及家屬無要求手語翻譯,就無主動提供相關服務,反映相關人員敏感度不足,「病人看病都無一定要求食藥,為何醫生會開藥呢?」
警方回覆指,去年11月30日接獲一名61歲女子報案,指其患有情緒病及精神病的32歲兒子在天水圍天逸邨一單位與她發生爭執後,在單位內拋擲物品及企圖襲擊她,人員到場後,該男子由其妻子陪同送屯門醫院治理,案件列「發現懷疑精神有問題人士」。就此案件,警方按既定程序處理,而該名男子送院後則由院方負責其醫務安排,警方並不需要與任何人士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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