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朝雲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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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粉筆在連儂牆畫花的十四歲少女日前被法庭撤銷保護令,不過事件已激起民憤。少女指聽障父親背負無力管教的指摘令她難受,「我喊咗一陣,應承自己,以後要無畏無懼」。少女透露,在警署通宵拘留十七小時期間屢遭警員不公對待,她擬投訴警察濫權。

粉筆少女透露,案發當晚十多名警員包圍她,未幾增至三十警,她當時並不害怕,「因為好多市民喺外圍睇住」。她被帶返警署後,警員企圖在沒有其他成年人在場下錄口供,她不肯就範。被拘期間,她因胃痛獲醫生處方胃藥,但警拖了四個多小時才讓她服藥;拘留十一小時後完成保釋手續,警卻以開會為由,要多等六個小時才放人。

有人曾向傳媒羅列粉筆少女「前科」。少女承認,讀中一曾離家出走,在學校遭同學毆打時,推了對方一下,遭警司警誡兩年。少女指願意為行為負責任,但不能接受父親受屈,連他廿多年前的案底也被翻出來。「係咪俾我去佔領區,就等如無力管教?佢作為父親嘅權利都俾人剝奪,我退庭嗰陣喊咗出嚟。」

少女被關進兒童院三天,度日如年。「呢三日好恐怖,畀人恰死,每日食飯耷到個頭好低,心理好大傷害。」法庭撤銷保護令後,少女期待尋常校園生活,「會追番啲成績,將來對民主做番啲嘢,唔會俾白色恐怖打壓。」父親叮囑她不要四處走,但她仍希望當街站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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