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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法委員楊玉欣於五月七日在立法院請願接待室舉辦「身心障礙者全人發展之就業論壇」座談會,會中邀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衛福部社家署、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專家學者以及肢障、聽障、視障、罕見疾病與精障等三十位身障團體代表,聽取各障別勞工在職場遭遇的困難以及支持人力的需求,作為立法與修法的參考依據。

全盲的視障律師李秉宏與會時表示,視障者使用電腦時,常會因破音字而誤用錯別字,需要校稿人力;有些書籍或文件沒有電子檔,必須錄成錄音檔,需要報讀、掃描與key in的支持人力協助。曾入圍金曲獎的全盲視障歌手王俊傑,身兼音樂公司負責人、詞曲創作演出與教學數職,他指出,創作音樂時,視障者非常需要譜務人員的協助,因為電腦列印出來的樂譜,看不見表情符號,但那即是一首歌的靈魂,若委託其他音樂人幫忙,又涉及智慧財產的外流,希望政府能看到視障音樂創作人的支持人力需要,並予以協助。「呼籲勞動部應重視身障藝文與音樂等工作者的培訓與發展,協助每個障礙個體發揮專長。」

生命勵樂活輔健會秘書長宋立蓉,同時也是小兒麻痺患者,在會中表示,雖然政府有提供就業輔具等『職務再設計』,但現規定須由雇主提出申請,身心障礙員工怕因此被列入『找麻煩的黑名單』,而根本『不敢』麻煩老闆提出申請。加上『職務再設計』除須層層長官簽核,專家評量過程中,會使各單位『處處障礙的辦公室環境』接受檢視及曝光(例如:走道堆滿雜物、事務機器及櫃子阻擋通行順暢、桌椅擺放或雜物阻檔出入口…等),雇主或主管根本不歡迎員工提出『職務再設計』申請,更遑論宣導。

立委楊玉欣表示,目前全台除了台北市「職務再設計」,已開放身障勞工「個人」可提出申請,並提供重度肢體障礙勞工,職場的支持人力協助,中央的作法仍將「職務再設計」視為雇主服務,僅補助給雇主,卻排除身障勞工本人提出申請的權益,嚴重違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精神,更造成量身訂做的輪椅、助聽器等就業所需輔具,在員工離職後,常留在雇主處,待數年期限到後,方能報廢,不僅造成國家資源的浪費,亦無法達到排除身障者工作障礙、促進身障者穩定就業的目標。「為此,我已提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修法案,要求還給身障勞工主動申請「職務再設計」(含就業所需輔具)等各項職業重建服務的權利,讓勞雇雙方都能提出申請,創造雙贏。」

立委楊玉欣強調,勞雇雙方本就權利不對等,政府若將具有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視為國家的人力資源,就應積極發展各項職場支持人力與輔具服務,並且主動提供,作為身心障礙者人力資本的「投資」,而非將身障者視為社會福利依賴者,方可能改變身障勞工的弱勢處境,實現身障者的就業人權。2014/5/7

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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