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傷不可使用健保卡,以免吃虧
你可能不知道的勞健保規定!
因公受傷,要用勞保住院,勿用健保,權利是給知道的人,如果您不知道或晚知道,吃虧多大您知道嗎? 台灣勞、農、公保共一仟多萬人,您或您的親友客戶,下列情形可領給付,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怎樣申 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勞保局通常會告訴您不能申請。因為勞保局第一線的櫃台或接電話的人,他們有 的不懂,有的是立場與您相反。所以請大家要找專業知識的人士幫您的忙!以免權益受損。
◎中風、老年癡呆症、植物人及精神病等障害最多可領240.6萬元。
◎臉上有疤痕,最多領71.19萬元,鼻子塌陷,失去嗅覺,最多可領44.1萬元。
◎喪失生殖能力如切除子宮、睪丸等最多32.08萬元。
◎意外事故牙齒調五顆以上,最多32.08萬元。
◎肺、肝、胃、腸、胰、脾、腎、膀胱等內臟機能障礙,最多240.6萬元。
◎言語機能障礙或殘缺,最多200.55萬元。
◎耳朵重聽,最多128.35萬元;視力模糊,最多200.55萬元。
◎手或腳喪失機能或殘缺,最多200.55萬元。(不一定要殘缺)
◎脊柱畸形、障害、駝背者,最多可領88.2萬元;長短腳最多可領56.1萬元。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命(含出生即死亡),最多可領12.03萬元。
◎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不一定要住院,門診復健期間每月最多可領30,380元,最久 領 2年;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2.07萬元,最久領 1 年(只有勞保)
勞保實務案例分析 ◎雙踝顯著障害,且因公殘廢,可以領732,600元 ◎車禍頭部外傷,超過申請時效,最後仍申請到54,900元 ◎頰粘膜癌加臉疤本來領512,400元,再訴願成功再領219,600元 ◎長短腳差三公分原領121,000元,因公傷再領60,500元 ◎行為激燥不安,勞保原不給付,再申請領466,400元 ◎大腸癌切除、先領616,000元,再領老年給付1,722,000元 ◎右側乳房切除加手臂舉不高,領268,400元 ◎一側腎臟萎縮無功能,雖已領老年給付,經協主再多領338,800元 ◎送貨途中車禍,自己辦只領3,050元,代理人代辦再領225,395元 ◎老闆修剪工廠周圍樹木時摔傷自己領7,000元,經指導再領758,000元 ◎丈夫死亡妻子不知去向,子女未成年,祖父母領取950,250元 ◎油漆工罹患肝硬化,原領67,000元,爭取後領294,800元 ◎出差國外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爭取因公領1,890,000元 ◎車禍一上肢遺有障害,自己領224,000元,再領426,580元 ◎退休期間發病住院八年後認殘,經審議領772,800元 ◎認殘後死亡,死亡給付只給差額,經審議補發599,400元 ◎重症肌無力算殘廢,眼球調節機能障害可以領64,000元 ◎燙傷二至三度植皮,15%表皮無法排汗可以領97,600元 ◎前列腺肥大尿失禁,可以領288,000元 ◎建築工因公受傷,原領2,775元,經專業申請再領359418元 ◎公傷門診復健期間,仍可合法請領傷病給付211,584元 ◎因公促發腦中風,自己領257,400元,經指導再領323,870元 ◎長期工作壓迫引起椎間盤突出,核因公領38,962元 ◎公傷傷病給給付請領442,380元後認殘,再領一級殘1818000元 ◎雇主因連續加班工作過勞,中風半身不遂,領1,815,000元- ◎私立學校工友投勞保,中風半身不遂,領681,200元 ◎稅捐處雇員腦中風,癒後從事輕便工作,領404,800元 ◎跌倒腦部受傷,領完老年給付,半年後再領殘廢給付510,400元 ◎雙目視力矯正後小於 0.01,領殘廢給付512,400元後仍可續保 ◎視力模糊兩眼0.06以下,領殘廢給付390,400元 ◎糖尿病或洗腎引起眼睛霧霧視力模糊,領殘廢給付487,200元 ◎兩姐妹下班車禍,妹死姐受傷,領352,000元,雇主賠690,400元 ◎八年前受傷眼角膜破裂,白內障領170,800元 ◎投保職業工會,兩耳重聽領268,400元 ◎淋巴腺癌手術後,臉上留疤言語不清,領1452,000元 ◎舌癌術後言語機能障害,只能吞流質食物,領660,000元免退保 ◎下咽癌近全喉切除,只能吃米湯流質食物,領520,000元 ◎切除直腸腹部遺存障害,領532,400元 ◎胃癌實施全切除,腹部遺存障害,領245,025元 ◎操作鑽台機不慎受傷,左手腕關節及左手五指喪失機能領435,600元 ◎情感性精神病疑心性重,代理人代辦領245,025元 ◎腦出血致半身不遂,公司雖已倒閉,仍可領462,000元 ◎半夜騎機車撞上安全島,牙齒掉六顆,可領57,600元 ◎胰臟癌死亡前加速申請殘廢,比只領死亡給付多領200,400元 ◎陽萎勞保有錢領,原領290,400元,申請審議再領18,900元 ◎餐廳廚師僵直性脊椎炎,腰不能彎頸不能轉,領444,400元 ◎長期從事搬運工作,只能彎半腰,領402,600元- ◎車禍脊柱損傷另一腳殘廢,領699,480元,免退保-- ◎工會會員晚繳保費,工會將其退保後溺斃,工會賠520,000元 ◎駕駛聯結車發生車禍,提出交警違規處罰通知,領268,400元
1.公傷傷病給付:要件是 A. 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 B. 正在住院、門診、復健 C. 未取得原有薪資,給付標準是自事故第 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 70% 給付,第 2年仍在治療中者 降50%,以2年為限。
2.普通傷病給付:要件是 A. 住院 B. 不能工作 C. 未取得原有薪資,可自住院第 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 50%,每半月給 1 次,也可在出院後一次 請領,最多可領 6個月,但事故前年資已滿 1 年者,可續領 6個月。 (但需無法請領到原工作單位薪資,並於第四日起算)
附註:未取得原有薪資是指未取得原有100%的薪水,在領傷病給付或住院期間依勞保條例第 18 條規定 被保險人部份的勞保費免繳。
◎ 60歲以前退保未領老年給付,雖超過 2 年仍可領。
◎健保實施後生育本人少發 1 萬元,配偶少發 2 萬元,流產少發 1 萬元, 可申補。
◎新公佈洗腎患者最多可領58.81萬元。
死亡
1.本人普通事故死亡:
A. 喪葬津貼 5 個月 B. 投保薪資 1 年以下者加 10 個月遺屬津貼,年資 1 至 2 年者加 20 個月,年資 2 年以上者加 30 個月
2.本人公傷事故死亡:
A. 喪葬津貼 5 個月 B. 不論年資均另加 40 個月遺屬津貼
3.配偶或父、母、子女死亡:
領 3 個月喪葬津貼
未滿 12 歲子女(含剛生即死)死亡 1.5 個月,滿 12 歲子女死亡 2.5個月
P.S.:遺屬津貼請領─順位(1)配偶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孫子女或 (5)兄弟姊妹 (4)與(5)均有" 專受其扶養之"的限制,要小心,否則只能領喪葬津貼。
殘廢
分成 15 級 160項給付 1-40 個月因公加 5 成,由醫師認定,自認定殘廢日起 2 年得請領 衛生署 84 年 2 月 8 日規定殘廢後,因同一傷病之併發症及再復發可健保住院。
※記得因公受傷,要用勞保住院,勿用健保,以免吃虧。請將此訊息告訴大家。
勞保醫療權益,分 (1). 普通事故醫療 (2). 職災事故醫療 健保實施後只剩職災醫療,因此勞工,如果因公受傷仍可使用勞保門診與住院,必須到勞保局拿門診或住 院單,如此可享 (1) 免自付額 (2)不必轉診 (3)往後領取傷病給付較高 (4)門診或復健期間亦可領傷病給付。
※記得因公受傷,要用勞保住院,勿用健保,以免吃虧。請將此訊息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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