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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社會救助實務 時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2010/01/08 19:25)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由於法規不完善,政府辦理社會救助不符公平正義原則者層出不窮,市議員洪玉鳳8日提出多項社會救助的實際情形,請社會處向中央反應改善。
洪玉鳳議員特別為租屋而居的民眾請命,建議政府要設租金標準扣除額,比如說每人1個月1500元,每戶以4口為限,不可超過6千元,扣除之後再核算是否符合低收入戶資格,這樣才符合社會正義。
市議員洪玉鳳指出,目前有不少鄉親在申請社會救助,但因為法規不完善,常常會脫離公平正義原則。例如有一位78歲的老人家,20年前收養的養女出嫁後即一直沒連絡,但只因為沒辦終止收養,結果不但被取銷低收入戶資格,還要被追討過去160多萬元的救助金;還有一位聾啞人士,因為同地址的住處有一位不同戶口的親戚,他也被取銷資格。
洪玉鳳再以一對每月收入只差2千元的鄰居為例,批評法規讓擁有280萬不動產,但每月收入只比隔壁租屋的鄰居少2千元的民眾領到救助金,租屋而居的民眾卻是領不到,她說這些都是不公平的案例,社會處應向中央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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