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更新日期:2011/04/05 16:36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新北市5日電)新北市1名王姓女子2月到平溪放天燈時,耳朵意外被鞭炮聲炸成聽障,王女要求醫療和精神賠償,但與肇事者談不攏,向警方控訴男子過失致重傷害,全案今天函送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調查,家住永和區的王姓女子在2月間前往平溪放天燈,站在吊橋上欣賞天燈升空時,突然聽到「砰」的一聲,竟然是鞭炮在她右耳旁爆炸。



緊接著1名女子跑來道歉,表示鞭炮是她先生放的;王女的右耳雖無外傷,但轟隆巨響導致耳朵不舒服,向肇事者詢問姓名及電話後,就趕往醫院治療。



王女住院治療4天,都由肇事的呂姓男子支付醫療費用,醫生判定王女的右耳因鞭炮爆炸導致右側淋巴廔管突發性聽障。王女向呂男表示想進一步高壓氧治療,要求醫療賠償及精神賠償。



呂姓男子認為賠償應有公正第3人在場協調,因此沒有答應王女賠償要求,之後就沒和王女聯絡;索賠無門的王女,3月底向警方控訴呂男過失致重傷害,並要求民事賠償。



呂男表示,王女住院期間都有去探望,還幫她辦理出院手續,並非不聞不問,但如果對方堅持提告,只好交給司法解決。



警方表示,呂男燃放的鞭炮導致王女聽力受損是事實,王女也提出驗傷單控訴,警方今天將呂男依刑法過失致重傷害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10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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