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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聽障文化 為與不為也


















火警,一般人聽的到嚷嚷喧囂:「失火了!趕快跑」,多能聞聲應變;失聰者卻因「無知無覺」難以防患。如嘉義中埔曾發生火警,一對瘖啞夫妻逃生不及,屈臣祝融。

對此問題,難道束手無策嗎?未必。自古迄今,決策官員較難體會失聰者「依賴視覺」的生活文化,施政也慣以自身「耳聰目明」文化為主。因此,若欲解決問題,請大人們先從了解「聽障文化」入手。

所謂文化,是一種長期的生活方式。生活認知不同,推演產生的文化也不同,故其預防災變也迥然有異。耳聰者或許認為,只要平日具備逃生知識、設施與技能即可,事實卻非如此。因為,即使防災知識再佳、防火設備再好,緊要關頭若聽不到「警報聲響」,一切枉然!

呼籲政府,將所有警報器材,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垃圾車,淘汰原本高頻聲音(例如笛音),改為聽障者能接受之低頻聲音(例如鼓聲)。其實,悲劇是否能預防?在為與不為也。







【2012/05/2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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