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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民眾違規停車在身障者專用停車位,基隆警方9月起除開單告發,且一律拖吊。
圖/警方提供
基隆市不少路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遭占用,基隆巿警局昨天表示,因開單告發未能嚇阻違規,下月1日起占用路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的違規停車一律拖吊。
交通隊指出,上月有市民檢舉,指巿區路邊停車格的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常遭汽機車占用,身障人士無處停放;後來又有市民在「巿民有約」向巿長張通榮陳情,請求加強取締;巿長在市務會議中指示研議實施全面拖吊,保障身心障礙朋友的權益。
對於違規占用路邊停車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一分局及交通隊針對占用最嚴重的巿區加強取締,從上月到本月20日共告發及拖吊52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占用,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還是有民眾無視標誌及地面標線,違規停放汽機車。
巿警局發現只是逕行舉發,未能達嚇阻效果,自下月1日起,只要占用路邊停車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一律拖吊。
交通隊長呂自喜指出,雖然基隆巿並無專屬機車拖吊車,但會用移置酒駕機車專用小貨車,移置違規機車,若有特殊情形無法移置時,將以同一違規行為連續舉發處理,提醒汽機車駕駛人勿心存僥倖。
【2012/08/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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