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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0 20:25
星洲日報‧2008.07.10
(檳城)一名聾啞人士被控提供違反自然性行為交易,今日(週四,10日)在檳城推事庭接受審理時,法庭為被告安排了手語通譯員,而且通融被告解開手銬,這樣被告才能他以雙手“說話”。
手語通譯員為來自丹絨武雅聾啞學校的教師。當他舉起雙手以與被告溝通時,被告立刻以手語回應,引來其他嫌犯及聽眾席內的公眾的目光。
不過,當該案件告一段落,推事繼續審理其他案件時,雙方依然不時在法庭內講“悄悄話”。由於2人沒有太大的動作,因此庭警並沒有干涉他們的“對話”。
根據控狀,來自海墘的黃成輝(31歲)被控於今年5月8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在玻璃市路一帶提供違反自然性行為交易,觸犯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27(b)條文。
刑期已滿當庭獲釋
經過手語通譯員的“講解”後,被告表示瞭解檢察署對他的控狀及刑罰,並當場俯首認罪。推事艾奴最後判處被告15天監禁,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由於被告於5月8日被補後,一直沒有被保釋出外,至今已經被監禁了2個多月,因此他立刻獲得自由。(人名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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