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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16:49: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上海網10月15日電 (鄭妍、尚鐵法)在上海火車站準備偷竊公用電話機內硬幣被發現後,竟用石塊砸傷值勤民警。10月15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判決,以妨礙公務罪判處被告人劉三有期徒刑10個月。
現年38歲的聾啞人劉三,曾在2006年和2008年因犯妨礙公務罪分別被閘北法院、上鐵法院判刑。今年7月2日6時30分許,劉三在鐵路上海站東南出口處附近準備偷盜公用電話機內的硬幣,值勤民警王某發現後即上前制止,劉三在反抗過程中撿起地上的石塊砸傷王某頭部,並逃離現場。經鑒定,民警王某左顳枕部開裂,構成輕微傷。同日10時許,巡邏民警在上海站南廣場地鐵1號出口處將劉三抓獲。
為保障聾啞人的訴訟權利,法院指定擔任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劉三辯護,並由手語翻譯人員到庭參加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三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礙公務罪,依法應予懲處。劉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故意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係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鋻於劉三係又聾又啞的人,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等情節,故酌情從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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