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姓男子今年3月傳簡訊告訴聽障、語障前女友,「三界天尊要他幫她驅魔」,並將毛巾沾酒精意圖迷昏前女友再性侵,最後又拍裸照,恐嚇她說出此事,「FB的人會看到影片」,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徒刑11年4月。
女子被性侵後曾萌生自殺或被車撞的想法,石男在法庭為自己求情說,他本來由單親的父親撫養,父親死後,他由祖母照顧,他從小缺乏長輩教養,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被害人聽障,她在法庭中,填意見表「是否願意與被告調解」,她勾選「否」,表明不原諒石男。法官查出,石男今年2月才和13歲女友發生性關係被起訴,法官認為,他在一個月內又犯案,因此駁回石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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