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聾親開會 逼外配出錢 無效





「你眼睛看不到,印章怎麼蓋對位置」、「你聽到不聲音,怎麼知道大家開什麼會」,屏東縣洪姓婦人擔心印尼籍媳婦捲款逃走,留下植物人的兒子,找來六名加起四百多歲的親友召開家族會議,達成兒子未來安養、醫療費用全由媳婦負責,媳婦認為遭到欺負,向法院訴請家族會議無效。

法官開庭,發現在家族會議上蓋章的親友中,最年輕六十多歲,且住在北部,其他五人,有的聽障、有視障,根本搞不清楚開會內容,還跟著蓋章,唯一耳聰目明的這名六十多歲阿姨,開庭時不時在法庭「打訊號」、發出聲響,法官請她離開法庭隔離調查,拆穿家族會議根本是虛晃一招,昨天裁定家族會議無效。

但法官認為,這位新住民婦人,因先生工作發生意外,變成植物人,住進安養中心,她因此繼承千萬元以上保險等費用,有責任支付先生安養、醫療、照顧費用,建議她將財產信託,免除婆婆及親友們老是擔心她會丟下先生回到婆家的疑慮,發生口角,家庭生活不快,她也同意。

法官說,這位新住民嫁到台灣7年,先生原是水電工人,在一次工作時從高處跌落地面,傷及腦部,變成植物人,太太因此得到千萬元以上保險等費用,先生的媽媽要爭取,無法如願,擔心媳婦會帶走這些金錢離境,不時發生衝突,找來親來召開家族會議,通過要求媳婦支付兒子相關費用決議,媳婦也請教法界人士,打起家族會議決議無效官司。


【2008-04-29/聯合報/C2版/屏東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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