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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啞女子涉嫌勒死懷孕情敵受審


http://chinanews.sina.com 2008年08月11日 13:54 現代金報



  昨日上午,余姚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特殊的凶殺案,說它特殊是因為被告是一名聾啞人。為了更好地溝通,控辯雙方各自聘請了一名聾啞老師做翻譯,而在庭審現場,為了更好地理清案情,被告人還做了一回臨時“導演”,在被告律師和法警的配合下,模擬“啞劇”再現了一次案發現場。記者 高凱


  命案嫌疑人是名聾啞人


  今年的4月5日,余姚朗霞街道朗霞村發生一起命案,一名年輕的女子被殺害在路邊一廢棄的小屋中。經過現場勘查,警方發現凶手手段殘忍:不僅用磚頭砸被害人的頭,最終還用繩子勒死了被害人,而且在行凶過程中,凶手還用塑料袋套住了被害人的頭。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鎖定一名嫌疑人,該嫌疑人是名女子,姓高,是一名聾啞人,與被害人在同一個廠里工作。


  警方之所以鎖定高某是嫌疑人,除了在案發現場發現一枚高某的血指紋外,還因為高某與被害人之間本身就有瓜葛。高某的老公與被害人有曖昧關係,被害人生前已經有了6個月的身孕,而鑒定結果,被害人肚子里的孩子就是高某老公的。


  很快,高某就被余姚警方抓獲,警方隨後請來余姚一聾啞學校老師做翻譯,給高某做了筆錄。在筆錄中,高某承認被害人就是她殺的。


  手語溝通不暢,案情蹊蹺


  由於高某自己承認殺人,案件很快就進入司法程序,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但由於高某家人沒給高某聘請律師,於是司法機關指定浙江康派律師事務所的陳金林律師,作為高某的代理律師,進行法律援助。


  接受案件後,陳律師按例到看守所詢問高某情況,這次陳律師特意從寧波的聾啞學校里找了一位老師。這次交流後,陳律師發現高某前後的交代存在很大差異。


  律師辯稱被告高某是無辜的


  警方在辦案時,高某交代說是她獨自一人尾隨被害人到達了小屋,然後殺死了被害人。而這次,高某交代說,她看見被害人與兩名男子一起離開的,她是在小屋附近遇見了被害人,而且她並沒有殺害被害人。


  前後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的差異呢,聾啞學校老師分析說,是因為高某並沒有上過正規聾啞學校,手語表達很不正規,這就致使聾啞老師也無法肯定地了解高某要表達的意思,哪些是高某看見的,哪些是高某所做的,有些也只能靠推測,這樣一來,也就可能造成翻譯時的混淆,把高某看到的,誤當作了高某所做的。


  由於覺得案件中存在疑點,陳律師分析後認為,高某可能是無辜的,於是準備給高某做無罪辯護。


  控辯雙方各自聘來聾啞老師


  昨日上午9:30,余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由寧波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主控方是寧波市檢察院,提供法律援助的陳律師則坐在被告辯護席。在開庭時,控辯雙方都各自從不同的聾啞學校請來了聾啞老師,作為翻譯。


  檢察院認為,高某因其丈夫與被害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遂預謀報復,于2008年4月5日18時許下班後,尾隨被害人至村廢棄的小屋內,用磚頭砸頭、繩子勒頸等手段,將被害人殺害後逃離現場。控方提供了高某丈夫的口供,証明高某曾和被害人有過衝突,有作案動機。而且當天下午,兩人離開廠里前,高某還主動幫被害人分擔了一些工作,這一行為對於有衝突的兩人來說,很是異常。最後檢方還提供了手印鑒定書、尸體檢驗意見書等證據,控方認為高某涉嫌故意殺人罪證據充分、確鑿。


  辯護的陳律師則認為,高某丈夫的口供不可信,因為高某丈夫本身與被害人有曖昧關係,可能存在偏頗。而且高某的丈夫在庭審之際,突然同孩子一起消失,無法找到本人,法院也聯繫不上,所以口供不能採信。另外辯方還提出,控方指証高某曾用磚頭砸過被害人的頭,可磚頭並沒有找到,而且在勒死被害人的繩索上,也找不到高某的指紋及皮屑等殘留物。至於血指紋,也只能証明高某曾到過案發小屋,並不能証明高某作案,因此,辯方認為被告人高某無罪。


  被告人庭審上做起了臨時“導演”


  庭審上,由於控辯雙方各執己見,而且都以各自的詢問筆錄作為證據,因此為了能更好地理清案情,審判長同意辯護律師的申請,由被告做“導演”,在雙方聾啞老師的共同翻譯,以及辯護律師和法警的配合下,模擬事發現場,重現當天下午的事發經過。


  通過翻譯,高某“訴說”著,當天下午,她和被害人一起下班,隨後被害人接了個電話,跟兩個男子一起離開了。她由於要去騎自行車,就落在後面,在快到路邊的小屋時,她看見被害人與兩男子一起進了小屋,由於好奇她就跟過去,躲在門邊偷看。


  在說到小屋里的情景時,辯護律師和法警分別扮演小屋里的人,高某“指揮”一名律師蹲在牆邊,另一名律師和法警則站在牆邊。高某說她看到被害人與其中一男子摟在一起,另一男子則在牆角方便。本來她並沒什麼事,但一不小心頭磕在門上,響聲驚動了屋里的人,在方便的男子就衝出來,將她拖進屋里,用手將她掐暈了。等她醒過來,被害人已經死了。在說明兩名男子的去向時,高某則一會兒表示兩人都走了,一會兒表示其中一個人走了。不正規的手勢,讓兩名翻譯老師也不敢肯定。


  整個庭審持續了3個多小時, 由於案情特殊、複雜,主審法官表示,要經過庭下合議後,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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