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現正制定「澳門特區殘疾分類與分級標準和殘疾評定系統專案」,其主要目標是應用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的理論和方法,以便在殘疾評定系統之內各個從事評估服務的實體,能按統一的準則對有關人士的殘疾狀況進行歸類與分級。

  他表示,今年初有關工作啟動以來,社工局、衛生局和教青局的專家都參與其中。未來,社工局亦會向其他部門引介有關的分類分級標準和評定系統,以便他們在職能範圍之內能充分應用該系統的評定結果,為殘疾人士提供相關服務。


  他指出,殘疾的分類與分級僅是基本的定性評估,並不能直接取代各部門以至其他實體為殘疾人士提供服務時須作的評估或資格認定。例如一名被評定為二級,即相當於中度智力殘疾的適齡學童在入學時,學校方面仍會安排有關學童接受專門評估,鑑定其整體學習能力以便進行適切的安排,提供相應的康復支援。


  然而,特區政府完全同意在可能範圍內,應盡量減少或消除在殘疾評估方面的重覆、不銜接或其他在實質上或程序上為殘疾人士帶來的不便。例如就聽障人士考取駕駛執照的事宜方面,社工局會與相關部門溝通,探討在聽障人士接受分類分級評估時,負責評估的實體可否應當事人要求,提供可用於考取駕照的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以便他們辦理有關申請。


  另外,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房屋局現已完成公共房屋相關法例修訂建議之諮詢工作,吸納了市民意見後再修訂有關草案,並將於短期內再向社團作下一階段的諮詢。


出處:華澳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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