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伊甸基金會 提供
企業日漸主動僱用身障者
為瞭解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狀況,伊甸基金會在2009年四月實施「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狀況調查」。在本次調查中發現:僱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中,「視職務需求、未針對身心障礙者而僱用」的企業佔36.60%,因為「依政府定額進用的政策執行」佔28.76%,而因為「可提昇企業公益形象,實踐企業公益」而進行僱用的有27.45%,因為身心障礙者「具備專業能力」的有24.84%。
對照97年伊甸基金會的研究顯示,在企業聘僱身心障礙者原因當中,可以發現定額僱用此項比例從去年的65%降至今年的29%,顯示企業被動僱用的比例降低,而在參考其他數據同時,如「為了實踐企業公益責任」上升7個百分點,以及「基於同情而僱用」之比例大幅從去年的28%下降至今年的9%,可看出企業已逐漸走向主動僱用身心障礙者,而非被動受法律約束而僱用。
而本年度又針對兩年間增加僱用身心障礙人數的企業進行調查發現:近兩年來企業僱用身心障礙工作者的數量變動情況中,56.86%的企業沒有變動,而增加僱用的企業則有29.41%;僱用數量減少的企業僅佔8.50%。增加僱用數量的企業中,因為視職務需求、未特別針對身心障礙者進行僱用」的企業有53.33%,「因應法律規定,增加僱用人數」的則有35.56%,而因為「身心障礙者工作態度良好而增加雇用」的企業,則有33.33%。顯示兩年間增加僱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逾半肯定身心障礙者的專業表現,因而進用;而有三成六企業係為要符合定額僱用規定而增加僱用;三成三的企業則因為身心障礙者工作態度良好而增加僱用。
企業聘僱身心障礙者原因比較
聘僱原因 | 2009年 | 2008年 | 比較上的意義 |
職務需求 | 37% | ||
定額進用 | 29% | 65% | 2009年受法律強制約束較低,自願性僱用比例提高 |
企業公益 | 27% | 20% | 企業實踐社會公益腳步雖緩,但已逐漸提高公益意識 |
專業能力 | 25% | 21% | |
企業精神 | 18% | ||
激勵同事 | 10% | ||
基於同情 | 9% | 28% | 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基於同情比例降低,基於其他原因增加 |
降低成本 | 8% | 11% | |
其他 | 3% | 9% |
增加原因 | 公司職務項目需求 | 符合法律規定、增加僱用人數 | 工作態度良好 | 學習意願高 | 具團隊合作精神 | 擅於人際溝通 | 擅於情緒管理 | 具相當專業能力 | 讓整體績效上升 | 其他 |
百分比 | 53.33% | 35.56% | 33.33% | 20.00% | 13.33% | 4.44% | 4.44% | 22.22% | 11.11% | 8.89% |
問卷樣本有效百分比:
樣本數 管道 | 總回收樣本 | 有效樣本 | 無效樣本 |
數量(百分比) | 數量 | ||
紙本問卷 | 285 | 274(96%) | 11 |
線上問卷 | 42 | 42(100%) | 0 |
總計 | 327 | 316(97%) | 11 |
問卷僱用狀況:
僱用狀況 | 目前有僱用 | 目前無僱用 | |
未曾僱用 | 曾經僱用 | ||
數量 | 153 | 140 | 23 |
百分比 | 48%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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