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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7月11號上路,規定企業必須雇用一定比例的身障勞工。不過一項民調顯示,新法實施以來仍有半數的企業沒有達到比例,有業者私下坦言,寧願罰錢也不雇用,因為訓練的成本太高。但也有企業「逆向操作」,聘用比例達3%,不但獲頒勞委會的感謝狀,也賺到企業形象。
走進超商你可能很習慣聽到「歡迎光臨」的招呼語,但如果走進位在台北東區的頂好門市,怎麼靜悄悄的?原來店員是一位聽障者,舉凡結帳、領取網路訂貨或想要年節下訂等,都要用紙筆和店員進行無聲的溝通。來超商買東西的許先生說:「還好,除非是比較特殊的商品,門市也還有其他店員在,所以都還OK。」
不只雇用聽障者,超商業者全台還聘用腦性麻痺患者、中度智能障礙及自閉症患者等身心障礙人士,統一超商副總賴南貝說,一般先讓他們做清掃的工作,然後教他們補貨,最後才是到櫃臺。
但像超商這樣聘用身障的企業不到一半,儘管身障新法已經上路一週,調查卻顯示,有半數企業約1500家沒有聘用達規定比例,企業人資部門私下表示,要訓練一位可用的身障人士成本很高,有的企業寧可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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