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語言 多給鼓勵(1-2歲)

明報 – 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6:44







【明報專訊】小兒已1歲7個月大,仍不太願意說話,只是咿咿呀呀,但其實他聽得懂我們很多說話,那麼他有需要看醫生嗎?


小孩到適齡仍未能表達簡單意思,需找醫生和認可言語治療師評估,找出可能的隱性障礙﹕如失聰、中耳炎、發展遲緩或自閉傾向等,及早治療。


此外,改善一些外在條件,也可引導、啓發孩子潛能,減低語言障礙對幼兒整體成長的傷害。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可以﹕


在增加親子語言互動溝通時,與孩子位於同一水平,彼此要有眼神接觸和清楚看見對方的面部表情。用語簡單直接,用字和句式要符合孩子的程度,或說話速度放慢,語調可適量地誇張。話題圍繞着他正注意的事物,加強幼兒說話的意欲,亦可即時模仿父母的語言。另可用面對面的遊戲,如煮飯仔、扮打電話聊天、扮公主或超人等鼓勵孩子說話。


若孩子表現主動,咿咿呀呀模仿家長說話或作簡單回應,家長應加以鼓勵,增強他的動力;即使發音有錯或文法不當,也不要直指其非,待他說完才以一句較完整的話回應。


另外,幼兒會自發地重複家長的說話,這是正常的言語發展階段,家長不必强迫孩子重複大人的話,或把遊戲變為操練,這反會窒礙語言正常發展。


為孩子製造溝通機會


家長要增加孩子的社交機會。他自身的性格和社交能力,會影響其語言能力的發展。若他內向或自我中心,會不太懂主動以語言表達,家長需製造機會、從旁鼓勵。例如在公園,家長可示範如何結識小朋友,如何跟人討論輪流玩、遊戲規則;教他提出、附和或反對,分享玩具,表達喜惡,解決糾紛等,這都是改善孩子身心和社交能力的策略。


資料提供﹕香港大學教育學院言語及聽覺科學部言語治療師及臨牀教師關陳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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