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下午,我出席「全校參與 無人負責」融合教育研討會,看到很多出席者,有殘疾學生、殘疾學童家長們、教師、一位前校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先生、平等機員委員會主席林煥光先生、兩位立法會議員、手語翻譯員、記者、聾人、盲人、輪椅者……
殘疾學生、家長們和張超雄先生異口同聲說融合教育有很多問題和漏洞,投訴政府和學校沒有做好融合教育的工作、殘疾學童讀書時常常受到排擠、給人欺負、遭歧視和不公平、融合教育的教材和資源不足夠和不適合、政府浪費龐大的七億元資金、政府只「做足功課」就自滿等等,有名無實,怨聲載道。大家希望林煥光先生和兩位立法會議員幫助他們,向政府出聲,並要求政府盡快解決問題。
我也有份兒出聲,是使用香港手語說的。我緊張又生氣地說,其實現時的聾人教育有很多問題,不能一次把全部說出來,只好說一些問題。(一)聾人教育的資源和支援不足夠和不適合,例如﹕教育電視(俗稱ETV)一直沒有中文字幕。(二)聾人和弱聽學生有不同配合的資源,例如﹕香港手語、口形、口語、助聽機、直接接收老師講話訊號的無線調頻系統(俗稱FM機)等等。(三)要給聾人和弱聽學生更多教學模式的選擇(口語教學、手語教學和口語及手語雙語教學)。(四)聾健共融教育不是聾人學生的最好選擇。
(一) 由於聾人和弱聽學生的學習一般比健聽學生困難,尤其是那些要求學生透過聆聽去學習的學習活動,人人皆知。但是,教育電視的節目也沒有附加中文字幕和老師講課時說得很快,聾人學生仍要繼續瞪着眼睛去看影片裏主角和老師的口形,還要極力猜想他們在說甚麽,不難想像聾人學生在主流學校裏學習是何等吃力。健聽學生要學習新知識,即使沒有語言或溝通上的障礙,亦未必容易,而聾人學生更要先經過一輪極費神、不甚準確、帶着猜度成分的唇讀去猜想片段中人物的對話,然後才透過這樣的猜想去「學習」新知識,這無疑是大大的加重他們的學習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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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在鬧市的街頭,窗外就是轟轟的巴士站,招牌靜靜在躺在街角,得承認,我是長大後第一次踏足老人院。我總覺得老人院應設在地下,而最低限度該有一片寧靜的草地,可是不,我們進去後還得上樓梯,打開一道灰鐡色的閘門,裏面有淡淡的藥油味道,映眼而進是一片蒼白的牆,蒼白地板,光管明顯選色錯誤,所有傢俱反射着白茫茫的光,人的臉色則發青。幾張桌子,一部電視和一張沙發組成了「客廳」,一群十多個老人坐在電視前,新聞嗶嗶巴巴地播,也不知有沒有人在看,但視線是望着同一方向的。
這些老人,就住在一格格的房間裏,都用木造的圍板隔開,裏面有一張單人床,一個櫃子,餘下的空間大概夠老人從床上顫巍巍地爬下來時雙手能抓住對面的牆壁。沒有人把門關上,我們走到其中一個房間的門前,牆上清楚地寫了老人的名字,他見了我們,忙不迭從床上起來,我有點不好意思,他還穿着睡褲汗衫,頭髮東歪西倒的,但Mary已一手遞上買來的一袋橙,他客氣地說不用,大伙兒圍着一張桌子坐了下來。介紹時我循例得說我是健聽的,桌子上坐的除了我,都是聾人。
老人看上去仍很健康,我心安了,我以為會看到一個半躺不臥、氣若猶絲的景象。我身後有另一位婆婆,我跟她偶然間對望了,然後她開口:「他剛脫了牙,痛呀。」我問:「是嗎?還有什麼?你們平常有聊天嗎?」老婆婆:「我唔識打手勢喎!」,可愛得不得了,我笑。
我沒有問,他是怎樣來到這兒的。老了以後,要不在家有人相伴,要不進院舍去付錢讓人照顧。人不能在家,便進院,原因沒什麼好問的,也沒問老婆兒女去了哪裏,不敢。大伙一股勁兒在談身體。老人早前糖尿病做了個手術,現在行動不便,走路一拐一拐的,可是氣色仍不錯。每天在這兒生活,三餐不缺,味道淡出鳥來,但吃了幾個月下來讓肚腩減了不少,吃不飽隨時到廚房去再要。每天照料員會按時給藥吃,吃光了自己得付錢讓人打電話叫車子送到診所去再覆診。晚上九時半全體得關燈回房睡覺,白天要上街的話便自己打開門走出去,沒人會阻止。老人跟我們絮絮而談,他的手語,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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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般學者在研究殖民主義的發展時,通常都花不少時間思考以下這些重要的問題:(一) 究竟殖民主義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二) 殖民主義的過程是怎樣的?(三) 是什麼意識形態在掌控整個殖民主義? (四) 殖民主義帶來什麼經濟上 / 政治上 / 文化上的改變? (五) 殖民地的人民發生了怎樣的心理異化? (六) 殖民地的人民如何抗爭?
如果我們要把整個聾人文化套在殖民主義中,我們也不得不回答這些問題。可是聾人文化跟一般國與國之間的殖民過程有點不同,聾人散居於世界各地,沒有「自成一國」的概念。而且,聾人自古已經存在,並從一開始已經與健聽人一起生活在同一空間,雙方有着緊密的接觸和溝通,在這個情況下,健聽人的價值、文化無論如何都有可能滲入聾人社群中。另外,「聾人文化」這個字詞,是新近才發展出來的。歷史資料有限,在健聽人大舉侵入聾人社群,並將之殖民化之前的那個年代,聾人是怎樣思考的,我們其實不很清楚,說得更準確一點,我們其實不知道他們怎樣看待自己「作為一個聾人」這個事實。因着學者的努力,西方的聾人歷史有着較清楚的脈絡,我們知道,在早期美國的Martha’s Vineyard,健聽人並不視聾人為「傷殘人士」,並且都懂手語,與聾人平等融洽地相處 (Groce 1985)。而且,不少學者也指出,在19世紀的歐洲,聾人能夠在學校使用自己的語言 ─ 手語,以此自豪,並且有着非凡的藝術成就。(Lane, 1984; Mirzoeff, 1995) 可是,縱使如此,「聾人文化」注重的,是聾人這個「社群」如何生活、如何思考,他們的共同回憶、價值等等,而有着如此出眾個性的,只是少數聾人而已。
可是除了西方聾人外,南美、非洲、中東以至亞洲各地的聾人是怎樣生活的,我們可說是一無所知。健聽人對聾人的殖民侵略,大概在19世紀末開始發展至極盛,一直到現今都沒有竭止過。我們在世界各地都清楚看見這健聽殖民侵略的痕跡,這些惡舉對本來一直存在的聾人社群帶來了多少破壞?我們根本沒有相關的歷史資料可供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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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次演說,集中討論「權力」這個議題,特別是聾人與健聽人之間的權力關係,手語翻譯員的角色等等,我將提出一些批評,剖析我自身的經歷,並討論一些刺手的難題。
在此,我要感謝以下幾位學生幫我準備是次演說:Ron Coffey, Sandra Gish, Risa Shaw, Chuk Snyder,他們都是西馬利蘭大學的畢業生,是世上唯一訓練手語翻譯老師的學院!我跟他們學會了很多有用的東西,這次演說的內容亦有部分是取材自他們的想法。
第一部分:權力與「機器」翻譯法
我這次演說集中討論兩個基本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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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翻譯對一般人來說,是語言及語言之間的轉換,但學者一早已提出,翻譯除了跟語言有關外,亦同時是兩個文化之間的詮譯((Napier 2002)。在後殖民理論的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一個強大政權殖民化另一個地方時,翻譯是其中一個文化的戰場 ((Bassnett and Trivedi 1999, Niranjana 1992)。(Niranjana 1992) 曾提到,翻譯在殖民過程中影響了權力的分配,歐洲列強在掠奪殖民地時,常常把當地的著作翻譯成本國語,但歐洲人自有一套社會法則,異地的文化有所不同,其著作亦會有一部分對歐洲人來說是詭異的,而這些著作通常會被排諸在外,以至歐洲人對殖民地的印象會有所偏頗。
翻譯的過程本身也是一個權力的表現(Venuti 1998),翻譯員本身也是一個人,自有其個人的背景、想法和技巧上的限制。我們視翻譯員為能夠在兩個文化之間自由馳騁的人,但通常,翻譯員都只是在其中一個文化中成長的,長大以後才學習另一個語言和文化,這個情況在聾人的健聽翻譯員之間特別普遍 (除了聾人父母的健聽子女CODA)。如果這兩個文化之中,一強一弱,翻譯員便身兼兩職:除了作語言之間的轉換外,也為兩個強弱懸殊的文化間作權力分配。正如(Venuti 1998) 所提,翻譯的過程中充滿權力失衡、不公義的情況,翻譯永遠不能只是兩個社群之間的平等對話,翻譯是自我中心的行為 (ethnocentric),而好的翻譯,是 “少數化” (minoritizing), “開創一個多元的話語,把原著中的故有文化特色、語用突顯出來” (p.11)。
翻譯的作品本身也常被人視為次等的,因為翻譯只是把別人的話用另一個語言重覆一次而已,所以常被視為次於原創,而一般翻譯學生在接受訓練時,幾乎都一致接受了這點:無論如何,翻譯出來的作品一定有所缺漏,所以作品本身的價值是一定比原創更低的 (Bassnett and Trivedi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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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所熟悉的聾人圈子裏,常常聽見「聾人文化」一詞。許多人都在談,但很少人真正了解其意思。這很難怪,因為香港仍沒有人真正認真地做聾人文化的研究,以找出其內涵。我們只能參考外國學者的說法,以下內容,是來自美國嘉路達大學的,是否能應用於香港情況,仍是未知之數。
「半滿」、「半空」
正如一杯水,樂觀的人會說「半滿」,悲觀的人會說「半空」。我們常常說聾人是「聽力損失」(hearing loss),忘記了作為聾人也有其優勢,是以學者提出了「Deaf gain」一詞,來抗衡英語中hearing loss的負面印象──聾人不是「失去」(loss)了甚麼,相反,他們是「賺」(gain)了──一些我們主流社會沒想過的東西。
聾人的認知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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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北京晨報騰訊教育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40707 10:14:56)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第7條第8款規定業經總統於103年6月18日公布修正,修法後身心障礙免稅車輛,持有駕照之身障者,車輛限本人所有;無駕照者,車輛限身障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並改採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以上限額免稅,超過部份不予免徵。
稅務局表示,原使用牌照稅第7條第1項有關專供身障者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無「親等」及「汽缸總排汽量」等條件限制,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兼顧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並防杜假藉以身心障礙者申請名貴車輛免稅,造成稅源流失之情事發生,爰修正身障者免稅條件,採限額免稅及限縮親屬親等。
上述,身障者免稅條文修正案,自104年1月1日施行,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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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美、日、法)五國的小學生守則,看完我沉默了
總裁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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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oundhome.org.tw/sh_a/web/990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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