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人Toby從小到大都在主流學校讀書,成績優異,也有一群健聽朋友,可是,她並不快樂,總覺生命有所欠缺;聾人Aaron和Kenny從小在聾校讀書,讀不成書,也不能說是快樂──投身職場更不快樂。為何這些聾人的求學路會充滿挫敗與自卑?聾人是否注定無法擁有快樂的校園生活?後來,Aaron與Kenny因修讀手語授課的課程而重拾學習的樂趣,考上大學;而從小到大以手語、口語兩種語言一起學習的高中生雪盈,成績很好,也很喜歡上學。求學歲月有沒有手語,如何影響聾人的成績與成長?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視手語為聾人的人權,寫明聾人的求學環境必須有聾人同輩、聾人成人榜樣和手語。惟據政府統計處2013年資料,香港15萬聾人之中,只有不足4,000人懂得手語,其中常用手語者只有2,300人,而15歲以下的1,300個聾人,有1,200人不懂手語。如果手語對聾人的學習如此重要,為何只有那麼少人使用手語、以手語教學?
本專題通過不同背景的聾人的求學路,希望與讀者一起思考:甚麼是公平?如何保障少數群體獲得公平的機會?知識與教育的作用和意義?以及一個人有公平機會發揮潛能所帶來的社會意義。
此為《聾星人求學記》專題報道之一
攝影:鄭子峰
全校只有Toby一個聾人,身邊沒有任何人完全明白她的困難。
同學指着她的助聽器,問:「這是什麼?」──同學真是這樣問嗎?為什麼她答了,同學還在問?她的發音正確嗎?此時,身邊已有三數個同學圍觀,向她張開好奇的眼睛。小孩子只知道跟這小女孩說話是九唔搭八,而且她的發音不準確,紛紛笑她黐脷筋,是鄉下妹。好不容易捱到放學,回到母親身邊,此時,母親非常緊張地與其他家長交換聯絡方法,又核對女兒與同班同學的家課冊是否一模一樣,確定沒有遺漏任何學習訊息,便匆匆帶女兒回家,開始當天的校外學習。
首先是補習老師逐項教導Toby原本要在今天學校學到的知識,晚飯後,母親陪她做功課、溫習,或是練習口語。如果明天有默書,即使是讀默,Toby也要整篇課文背下來,因為她一低頭寫字,就看不見老師的口型。小學生Toby最渴望自己有四隻眼睛,這樣就可以邊默書邊看老師讀誦,或是邊抄筆記邊看老師講書的口型。
小學中學的生活全是讀書。Toby成績極佳,升上地區名校,母親稍稍鬆一口氣,一直怕她升讀不夠好的學校,便會被嚴重欺凌。既為女兒辛苦,但也不得不努力催谷她的成績。升中後,課程更深,一些從未接觸過的名詞如「光合作用」,她根本無法單憑老師的口型而知道這堂課在做什麼,放學後,立即又是補習時間。她從未參與課外活動。
唯一的社交時間是午飯。一群同學一起午飯,七嘴八舌,她不知道誰在說話,也難以追看一群同學的口型。記者認識Toby一個中學同學,偶爾與她一起午飯,卻不知道Toby是聾人,一直以為她有鄉音,「Toby太強大了,口語非常流利。」但強大的背後就是老師同學都沒有為意身邊有一個「隱形聾人」,因為她用頭髮遮掩耳背的助聽器。一個老師約見她的母親,說她上課心不在焉,聆聽測驗又漏空很多(Toby把所有選擇題填了答案),學習動機較低,母親便對老師說:「我的女兒聽不見。」
Toby升上大學了,可是大學沒有教科書,老師和同學都是每個學期更換一次,她無法熟悉任何老師的口型,也沒有固定一起上課的同學供她長期求助,唯有更刻苦更努力,長駐圖書館自學。她不敢奢望成績好了,她只求畢業。但一畢業,就要面對求職。她寄送履歷表,卻無法接聽約她面試的電話。這有兩個解決方法,一是在履歷表的電話旁聽括着「要用Whatsapp,因我是聾人」,但這些履歷表全無回音;另一方法是寫下母親的電話,由母親假裝成她約好面試時間,她再即場告訴僱主她是聾人──原來這樣更難受,她實在不想面對僱主那錯愕、尷尬的表情,她很難堪。但這樣仍是沒有回音。
她同時獲得兩份工作的聘用,一份是化驗工作,另一份是手語老師。她選擇了手語老師,「我覺得聾人教育和自己很有關係,自己經歷了這麼多困難,如果可以拿出來幫助聾生就好了,這份工作好像更有意義。」
Toby在大學開始學習手語,這個決定改變了她的一生。其實她早在幼稚園已很想學手語,在街上看見聾人用手語聊天就定眼看着,可是母親怕學手語會影響她的口語能力,只說,她讀到大學就可以學。她終於可以學習這種視覺溝通的語言,也第一次感到自己有能力學習一套完整的語言,而不像英文,她再努力也發不到「ed」音、發不準「s」和「t」音,也不像講得再流利也時常懷疑自己發音的廣東話。她也終於接觸到聾人社群,認識了聾人文化,原來這世上有一群人,與她面對相同的生活困難。她從聾人朋友身上找到她與中學知己之間所欠缺的「一塊」。
「我找回了我自己。原來我從小到大都有聾人文化,如我洗澡時,耳機不能濕水,不會帶耳機進去,當媽媽想說我未開熱水爐,就會不停開燈關燈,我就知道外面有事;我很喜歡與人面對面聊天,喜歡一群人圍着圓桌坐,這樣我會看見每個人的樣子。這些都是聾人文化。」
她是聾人。她不再介紹自己為聽障或聽得不清楚,而她曾經極力和「聾人」兩字劃清界線,以為聾人就是很粗魯、無禮貌,這源於她從小到大看見電影提及「聾人」,都是用來鬧人,如「你係咪聾㗎」,這令她認定了「聾人」是一個貶義詞。但不承認聾就不是聾人嗎?長久以來,她很自卑。現在,她會在youtube、facebook追看聾人blogger的生活。
「我聽過一個講法說聾人不是殘障,而是少數族群,令我很大衝擊。我一直用醫學角度看待聾,覺得是一種病,但用文化角度,聾人有自己的族群、文化,甚至聾成為殘障是因為社會沒有配套,如果(學習)有筆記抄寫、有手語翻譯,已經是無障礙。在這情況下,我就不是殘障,我沒有缺失。」
現在,Toby是一間中學的手語老師,該校是中大「手語雙語共融教學計劃」的伙伴學校,全校共27個聾人,他們與健聽學生一起上課,從小到大接受手語、口語並用的教育,即課室裏除了一個科任老師,尚有一個手語老師即場翻譯及協助學習。重回中學校園,看見一群聾生在一間學校一起成長,且有可以溝通交流的手語老師,Toby只覺自己的成長經歷和她的學生差天共地。她的聾人學生,有自信,有夢想,社交圈子既有聾人,也有懂手語的健聽學生,他們課後與其他同學一起參與各種各樣的課外活動,放假也結伴外出,生活彷彿不再因聾受限。原來,「現實」可以改變,聾人不一定要向「現實」低頭。不像從前,她以為外在環境必然如此,她唯有改變自己才能在主流社會與教育制度生活。
「我會看見原來以前不是我做錯事,聽不見不是我的錯,不再把所有責任攬上身。我以前把自己看得很低,現在觀念不同了,我覺得聾人和健聽人是平等的。聾人不需要過多的同情,而是需要平等,平等的意思是學習無障礙,有很開心的回憶,這才是中學生應有的生活。」
「很多人說公平就是每個人都要分得一樣的份量,但我看公平是按照一個人的實際情況去給予。就好像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高都不一樣,如果前面有一道牆,大家都想看牆後的風景,你給我們每人一個高度一樣的台階,矮一點的人有了台階還是看不到風景,這其實是不公平;公平,是台階可以配合每個人的高度,令大家最後都可看見牆後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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