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綜合─ 日期:2007年04月28日
身障輔具補助改事先申請 挨批






 記者洪錫賢/彰化報導
 去年起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申購改成「事先申請制」,需要者不可先行購買後再申請補助,必須先提出申請獲准後才能請款購買;昨天彰化縣政府社會局表示,此種「事先申請制」實施後,資源較不會浪費,也能讓身障者買到合適輔具;不過身障者批評時效慢且助益大打折扣。
 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輔具包括特製三輪車、機車倒退輔助器、人工電子耳、義肢等,「事先申請制」即身障者必須先向鄉鎮市公所申請,案件轉送社會局的地方輔具資源中心審核,再經由醫院復建科醫師診斷及評估,通過後才發給核准補助函,身心障礙者才能取得補助款去購買輔具;不過有身心障礙者表示,以前購買輔具後,再以收據向社會局提出補助,比較單純且時效快,而改成「事先申請制」,想要買個輔具都先要申請,除時效上慢,且縣府又嚴格審查,常被打回票,對身障者助益大打折扣。
 社會局表示,如醫師評估身障者復建即可恢復,或是可以使用二手輔具,可能就不會通過補助案,如此大大避免社會資源浪費;「事先申請制」除避免浪費資源外,也能幫助身障者找到合適輔具,例如曾有小腳側彎身障者本來要購買支架,經審查認為,矯正鞋更適合案主,這也是「事先申請制」優點;再說輔具中心將先媒合適當二手輔具給身障者使用,避免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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