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河北頻道 ( 2010-04-01 09:35:40 )        稿件來源: 石家莊日報

    近日,石市民警在日常巡邏過程中,將一名正在公交站點實施盜竊乘客錢款的“慣偷”當場抓獲,並于近日移送新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新華區檢察院對案卷審查發現,該名“慣偷”是一名聾啞人,沒有正當職業,沒有文化,也沒有戶籍登記,只有個綽號叫“啞巴昆”,甚至他自己連出生年月日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大概40歲,但檢察機關一查閱他的犯罪經歷,卻發現“啞巴昆”從1999年因盜竊被公安機關警告處罰後,在此後的10年間,不斷地因犯盜竊罪被判刑,截止到本次案發,“啞巴昆”已經先後四次被我市橋西區法院判處過拘役、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罰。但由于身無一技之長,而且“啞巴昆”已經習慣這種不勞而獲的生活方式,因此,他每次從看守所出來之後不久,就又再次踏上了行竊之路。

    據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近期我市聾啞人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犯罪類型大都是盜竊一類的財產型犯罪,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聾啞人由于身體上的殘疾,在日常生活中無法和正常人交流,無法融入到正常的社會生活中,而且聾啞人就業比較困難,為了維持生活,再加上不良分子的不良誘導,往往容易陷入犯罪的泥潭。解決這個難題,一方面聾啞人應該自立自強,積極地融入正常的生產生活中,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合法的收入;另一方面,國家也應採取各種措施加大對聾啞人的幫扶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聾啞人的犯罪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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