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為使聽語障礙人士於急難事故時,如無法委請旁人代替進行119報案,可以自行向119消防機關進行緊急報案,內政部消防署已建置完成行動電話簡訊報案、119按鍵偵測音及傳真專線報案等3項報案方式,提供聽語障人士使用。
(一)方案1:行動電話簡訊報案
「119救災救護指揮派遣系統」利用特別的簡訊號碼,方便報案人與執勤員用簡訊溝通與報案。各縣市轄內聽語障礙人士的資料,均由該社會局提供並匯入消防局之指揮派遣系統。目前全國22縣市皆已設置聽語障礙報案簡訊特碼,聽語障礙人士僅需記住其住處所在地之簡訊特碼,即可以進行報案。聽語障礙人士如果以向社會局登記的電話號碼進行119報案,可省去119查證的時間,立即進行案件受理及派遣。
聽語障礙人士即便到外縣市旅遊、洽公時,如遇緊急事故時,仍只需撥打住處所在地之簡訊特碼,告知當事人所在地點和需求後,住處所在地之消防局受理後,遂立即轉(通)報案發地所在的消防局予以必要協(救)助。
(二)方案2:119按鍵偵測音
報案民眾利用行動電話或市話撥打119,當撥通後,利用按鍵Tone音之不同來區別任務性質,分別以1和9代表,1代表有救災需求、9代表需要救護車。或由消防局執勤人員以電話詢問方式按壓1或9來判斷來電者的需求。
(三)方案3:傳真專線報案
民眾利用各縣市政府消防局所提供之傳真機專線進行報案。報案人以紙張書寫事故地點、案情及需求後,傳真至消防局進行報案,消防局受理後會立即派遣救援。
聽語障礙人士報案專線:
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03&ListID=340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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