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06日03:11






 




















 
  本報訊 (記者孫思婭)昨天,120余名聾啞兒童走進了北京第二聾人學校的大課堂,觀看了市一中院法官們為他們排練的法律情景劇。扮演搶劫者的書記員在“獲刑”后告訴同學們,“別一時沖動鑄成大錯”。

  昨天是學雷鋒日,市一中院的法官為市第二聾人學校的120余名殘疾兒童,贈送了法律書籍,開設了模擬法庭。


  書記員扮演的15歲少年王小樂是一名初三學生,最大的愛好就是玩網絡游戲。在網吧內泡了一天並花光身上錢財的他,搶走了過路少女300元現金。在手語老師的即時翻譯下,學生們知道了王小樂最后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模擬法庭審判結束后,孩子們不停地舉手發問。小娜詢問法官什麼是“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還有的孩子提出“王小樂是男的,那如果他是女的還會判得一樣麼”。法官一一解答了孩子們的提問。庭審結束后,學生用手語表示,希望法官能夠多給他們上幾次這樣的法制課,並表示絕對不能學情景劇裡的王小樂。


  圖為啞語老師現場解說法官斷案。


  本報記者 王儉 攝

    《京華時報》 (2007-03-06 第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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