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成了鄰居和警方的麻煩人物。

原因是我燒開水,沒有聽到水開鳴叫的聲音。那時我正在房間,忙著和電腦談戀愛,渾然不知警方已準備破門而入,屋外更有救火車待命。

當先生跑完步回家,發現管區找鎖匠正在撬我家門鎖,一問之下才知,原來鄰居聽到水壺長時間鳴叫而沒關火的聲音,趕緊到學校操場找我先生,因找不著,只好報警,以免釀成更大的災難。

先生關了瓦斯以後,告訴站在門口的人,說我是聽障,無奈的簽字結案。

我不忍心讓先生背黑鍋,就將家裡現有的常用品,送給公寓樓層每戶一套,並親寫小紙條告罪補過,還說會改用電水壺,以免危險。

此後,我家被列為重點「保護區」;我這個聽障者,可是麻煩製造者,深深為造成別人的麻煩感到抱歉。



【2007/07/1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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