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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31日電)台北市社會局今天表示,北市自今年元旦開辦育兒津貼,中央則預定於明年元旦起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明年起台北市2歲以下兒童的父母,可擇優擇一申請。
社會局表示,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資格為2歲以下兒童,父母至少一方在家照顧兒童,未能就業,且最近1年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每童每月可領新台幣2500元補助;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兒童,每月則領4000元至5000元不等(含原領兒童生活補助費)。
開辦初期有半年緩衝期,只要在民國101年6月底前提出申請且經審核符合請領資格者,可追溯自符合資格當月核發,最多可追溯到101年1月。
社會局提醒,「台北市育兒津貼」與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在申請年紀、設籍條件、父母一方未就業限制及補助金額皆不同,且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不得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重複請領,台北市育兒津貼則可。
為便利民眾申辦,北市社會局將「台北市育兒津貼」與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整合為單一申請制,明年1月1日起,民眾可向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申請,如有疑問可電洽台北市民熱線1999轉1622至1625。10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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