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8日 星期一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今年開辦失業3個月以上勞工,每學期可請領3000至1萬元的高中、大學子女就學補助,市府決定將此方案法制化,修法改由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支應這筆費用,預估每年約有300多人次受惠。
失業3至6個月 可申請
台北市勞工局自今年二月起,在每個學期開始時受理失業3至6個月勞工申請子女就學補助,北市失業3至6個月的勞工約9千至1萬人,由上半年申請案來估計,每年約有300多人次申請,每年支付經費約160萬元;至於失業超過6個月者,則可向勞委會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經費由勞委會支付。
修法支應每年經費
北市勞工局表示,今年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經費是由預備金支付,為了讓此計畫能常態進行,且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規模逐年增加,市府決定修改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只要經議會修法通過,就可改由該基金支付這筆每年約160萬元經費。
勞工局說,申請此補助者須符合三條件,包括:一、須設籍台北市滿4個月,二、非自願性失業連續達3個月、但未超過6個月,三、申請人的年度家庭綜合所得低於114萬元,失業勞工子女公立高中每名每學期補助3000元,私立高中及公立大學每名每學期補助5000元,私立大學補助1萬元。
疑問可洽北市勞工局
勞工局表示,若已獲得政府其他的學雜費減免或優惠,如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者的學雜費減免者,就不能再申請補助;下個學期的補助預定於9月開始申請,申請者可到勞工局網站上下載申請表格,並檢附非自願離職證明、失業再認定等文件,加上子女已註冊且加蓋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以郵寄方式送至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即可,若有疑問可撥1999市民熱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