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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台北市立體育學院於台北市天母體育場用地變更都市計畫為學校用地前,就先遷至該址,違反都市計畫法,今天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及少數民族、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監委黃武次、林鉅鋃所提糾正台北市政府案。
糾正案文指出,台北市政府為舉辦2009聽障奧運比賽,台北體院松山校區需拆除改建為台北田徑場,因此北市體育處95年3月發函台北體院,請台北體院於95年底完成遷校,並立即開始辦理校舍報廢作業。
糾正案文表示,台北體院於95年9月天母體育場用地變更都市計畫為學校用地的期限前,將全體師生搬遷至天母運動場內已完成的教學大樓。
監委認為,在天母體育場用地變更都市計畫為學校用地前,就先將學校遷至體育場,不符都市計畫法規定,台北體院及台北市體育處顯有違失,台北市政府迄未依法處理,也有疏失,市府教育局也難辭監督不周之責。9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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